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

发布时间:2024/12130来源:数据局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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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数据〔2024]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财政厅(局)、金融监管局、证

监局: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2024-12-30 20:54:5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要点速览:


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


加大对数据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培育壮大适应数据流通特征和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服务业态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


2024-12-30 20:55:5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要点速览:


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


加大对数据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培育壮大适应数据流通特征和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服务业态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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