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002310.SZ)发布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同时,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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