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索赔,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提示投资者:
ST恒久12月29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违规事实为相关财报存在舞弊行为。对此公司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实控人拟被罚1000万。相关责任人也一同领罚。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屡禁不止、性质恶劣,严重扰乱资本市场金融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参与:
(1)于2020年4月22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0年4月22日-2023年11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