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东尼电子(SH603595)$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提交部分案件至法院立案审理。回溯本案,2月27日,上交所发布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下游客户T签订重大合同,约定子公司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但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的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当时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
投资者维权条件
对于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合同交付进度的大幅度滞后属于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公告,以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但是公司并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已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违反了《证券法》中的有关规定,因此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暂定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维权条件。→【 一键维权 】←
如果您有相似情况需要帮助,东方财富App用户可以点击文末 →【一键维权】←链接,或在东方财富APP搜索【维权平台】。若无对账单可先选择代理律所提交个人及维权股票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专业律师将尽快与您联系(平台登记律所在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
APP维权步骤:点击查看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