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55的大宗交易有这么有几种可能性,认同的点个赞:

一、牺牲点交易手续费,吸引市场关注

二、跟集合竞价故意挂涨停然后撤单的逻辑一样,故意向市场传递股价可能大涨的信号

三、故意抬高持仓成本,比如个人帐户卖,自己控制的企业帐户买

四、利益输送

今天我们重点来说说三和四是怎么回事。我们把三和四定义为非市场化的大宗交易,因为大概率买方和卖方之间是关联方。

其实很好理解的。

一、折价大宗交易,也就是大宗成交价<二级市场股价:

卖方:某公用账户(私募为主,公募也有)或者帮人炒股的。帮人炒股的大家都知道,假如三七分账,赚得越多,分给客户就越多。

现在赚了很多钱,又不想分给客户那么多,想把利润部分装进自己口袋,怎么办?

通过折价大宗交易,明明股票正常可以卖30元,通过大宗交易贱卖24元,打八折。相当于直接明亏一笔钱出去。

买方:基本是卖方自己的亲属,次日再以正常价格卖出,钱就相当于进卖方自己口袋了。

二、溢价大宗交易,也就是大宗成交价>二级市场股价:

买方:某公用账户(私募为主,公募也有)或者帮人炒股,赚了很多钱,想亏些钱出去,装进自己口袋。

卖方:买方自己亲属的账户,先按二级市场价买进股票,然后通过高溢价大宗卖给买方。交易成功后,大笔利润卖方户头第二天就能看到。

因为是溢价大宗,交易成功后,买方账户第二天就会明亏一笔钱。

因此,不管是折价大宗还是溢价大宗,大多是为了转移利润。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折价大宗的卖方,是原始股东。那么超低价格大宗,主要就是为了避税了。

原始股东就是俗称的大非小非,即限售股。现在解禁可以交易了。卖出价与原始成本之间的差额需要缴纳20%个税的。

按以下公式:

(卖价-成本价)*20%作为税金。

所以卖价越低,税金越低。

从开头的这家公司来分析,大宗买入方和卖出方全是招商证券,且都在北京,应该可以猜到买卖方应该是同一方,至少也是认识的。这种大宗交易应该主要是为了避税。对于卖方来说,降低交易价格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

因此,反过来理解,溢价大宗的卖方绝对不会是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否则高于市场价卖出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买方为何要买溢价大宗呢?以北交所为例,相当于看好上市公司,甚至认为该公司有转板上市的预期。通过做高持仓成本,减少转板上市后的税收成本,提高股票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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