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廉”语 | 元旦、春节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查收
风清气正过元旦,廉洁自律迎新年。2025年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筑牢“红线”意识,浙农股份纪委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4.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6.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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