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道氏技术(300409.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二、预付款项信息披露不准确。

道氏技术董事长荣继华、总经理张翼、财务总监胡东杰、董事会秘书吴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吴楠对公司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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