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唯一一个看懂判书的人!南都交付的那部分产品,并不是全部都有问题!我们假设南都本来要交付100件,只交付了50件,然后这50件被新日发现有25件是有问题的,还有25件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新日抓住的是那25件有问题的在说事,南都也扯另外的25件+未交付的50件是完好没问题的!所以新日起诉时用的词是大部分电池存在质量问题,而不是全部,南都拿去检测的是抽检,而不是全部检查一遍,新日肯定是抓住了南都的痛脚所以才告的南都,南都也是知道自己确实是有一小部分有问题的,所以早就计提了3000w,如果说新日只收到25件货物,那么也就是四分之一的货,合同价值1.7的四分之一,也就是4000万的货物,然而这3000万和这4000万是不是很接近,实质就是南都原本想直接把这交了有问题的这批货直接原价赔偿!然而现在判了1个亿,一赔二也就是3000万2=6000,2000客户的赔偿2000万的其他额外支出,也就一个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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