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4日,新日股份披露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公告,新日股份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南都电源自行负担成本召回剩余电池及未交付的电池,并按采购价格1:2的标准向原告支付上述电池对应的赔偿款合计341,531,180元;

(2)请求判令南都电源向公司支付批量性质量问题赔偿金24,250,000元;

(3)请求判令南都电源赔偿各项损失暂估金额120,000,000元;

(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南都电源承担。

以此计算,新日股份索赔金额合计约4.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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