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SZ)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汝捷、许慧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雪人股份2023年年报对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减值测试中,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存在未采用市场价值计算债权股权比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基础与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确定基础不一致、营运资金测算口径不正确等问题,导致多计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值。雪人股份直接采用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导致公司2023年商誉减值计提不恰当。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雪人股份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林汝捷作为董事长、总经理,许慧宗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林汝捷、许慧宗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雪人股份采取责令改正,对林汝捷、许慧宗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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