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000040.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将于2025年1月5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