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管理 实行第一股——万丰奥威



K图 002085_0

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适用

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设定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由董事长

决定召集市值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前述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变动趋势和原因。

第十七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应对

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

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

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