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一款:无悬念满足!
1.1. 三个利润均为负值,符合终止上市条件: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1.2.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符合终止上市条件: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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