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在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过程中,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其创新发展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条例》首次提出了支持打造测试评价体系,提升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为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撑保障。
北京是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双试点城市,在管理政策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北京市经信局统计,目前,北京市已汇聚近百家自动驾驶汽车创新企业,初步形成由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创新型企业为主导的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格局。此次通过的《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对行业的技术创新起到推动作用。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