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写的很清楚,1.万通如果不能在2.15号之前完成收购支付收购款,此次收购案就自动解除并且需要支付总价值百分之1的违约金给卖方,2.自2025.1.1日起万通不能在2.15号之前完成收购或者在此之前告知终止收购那万通也是想要支付卖方总价值百分之1的违约金。3.卖方自2025.1.1号起可以和其他有意向收购的公司洽谈。简单来说就是人家等不及要卖了把时间往前推进了,你万通如果再不买我的股权不给我付款,我就要卖给别人了,我不等你买了你万通太墨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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