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SH)发布公告,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投资公司与机场投资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禄新能”),以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天禄新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新能投资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机场投资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规划包括7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位于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7座机场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计规划容量直流侧约46.19MWp,交流侧约39.30MW,其中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置充电桩子项目,合计拟设置充电桩共80台,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0.48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2.42亿元(含充电桩部分等的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推进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合资双方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打造“绿色机场”,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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