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000040.SZ)公告,公司此前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将于2025年1月5日届满。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