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3日电新日股份(603787)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件涉及公司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作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多项赔偿,包括3.55亿元的锂电池成本回收及赔付款,4895万元的批量性质量问题赔偿金,以及1.61亿元的各项损失赔偿。

判决结果显示,南都电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1亿元,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公司表示,此次诉讼涉及的电池为以前年度B端客户所用,损失主要集中在B端客户,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已计提相关案件费用,并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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