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阶段:
1. 申请预重整:债权人或债务人以资不抵债为依据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2. 法院受理:法院经审查,若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则下发决定书,受理预重整。
3. 指定临时管理人: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并明确其职责范围。
4. 管理人工作:管理人对预重整作出工作安排,评估公司基本情况、资产和债务。
5. 债权申报与公告:管理人根据债务清册,通知并公告已知债权人进行预重整债权申报。
6. 债权审查与登记: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编制债权表。
7. 招募战略投资人:管理人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并与意向投资人商谈投资方式和条件。
8. 签署投资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投资协议。
9.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报预重整情况等。
10. 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管理人向法院提交工作报告,总结预重整工作情况。
- 重整阶段:
1. 裁定受理重整:法院下发裁定书,裁定受理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结束。
2. 指定重整管理人:法院重新指定重整管理人,公告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
3. 制作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管理人在重组方案基础上制作,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 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出资人等分组表决通过。
5. 法院裁定:表决通过后,将重整计划草案递交法院,由法院裁定。
6. 执行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进行监督。
7. 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执行完成后,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若成功,公司可申请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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