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杜先生被罚150万元的个人看法(2025.1.5)
从12月21日公告被立案调查,今天(1月5日)就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工作效率真的是最快的了。我个人看法如下:
一是这次应是有知情人举报而被上级指定交办的异地办理的案件,执行单位是青海监X管X局,案件审查很清楚,就是老杜用 “范某村”账户由杜本人控制使用,前述交易由杜决策操作,下单电脑的 IP 地址、MAC 地址与杜本人电脑相关信息一致,下单手机号码尾号为 0736、6249 由杜控制使用。合计买了14.65万股,获利20万元。根据调查的事实,给予老杜没收20万元并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莫高公司在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XX会,讨论了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对公司的影响,明确将推动并购重组确定为避免退市风险警示的措施之一,要求公司实施资本运营实现并购重组。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并购重组,莫高股份成立了资本运营工作组,由杜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何某、前财务总监金某任副组长。之后,莫高股份经多渠道寻找重组标的,考察了酒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制药公司)、甘肃皓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天科技)、内蒙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最终与皓天科技达成了拟筹划收购皓天科技控制权事项并在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后因双方没谈成并购价格等原因而终止本次并购)。
三是本次对杜的处罚,会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的并购重组?这是内幕交易,公司公告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杜先生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莫高今年或明年是必然还要再启动并购资产来避免被退市风险警示的,如果杜先生近期能主动辞职,就是最好的安排。要不然在今年7月份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他还能继任吗?能者上,平庸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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