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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甘肃省:2024年12月18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应用的通知》,明确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两区八类”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鼓励其他建筑工程采用该技术,并压实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强化了监管措施。

山东省:2024年12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隔震减震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二批)》,列出了经过严格筛选的国内外先进的隔震减震技术和产品,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技术升级支持,同时强调了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呼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广和应用这些新技术。

福建省

2024年9月1日起试行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两区八类”建筑应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并对生产与检验、勘察设计与审查、施工监理与检测、维护与改造、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川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dbj51/t263-2025四川省基于保持正常使用功能的建筑隔震减震工程设计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对建筑工程采用隔震减震技术的相关技术细节作了系统规定。

重庆市

《重庆市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地震预警工作机制,规范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加强了地震预警紧急处置,规定了市、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地震预警工作原则和职责、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等内容,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建设工程等应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处置装置。

行业标准及监管方面

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震减震材料国家标准体系,涵盖材料性能、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等多个方面,为行业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依据。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防震减震材料行业的监管力度,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了行业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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