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低于1元存在公司被终止退市的情形。
重点看风险:
【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为负】
【审计意见“保留意见”】
【10.3.7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被交易所审核同意】
1、净利润的事情之前说过了,剥离不良资产-10.04亿,已确认收入6.09亿,这里面能解决-16亿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和利润总额可以通过所得税可以实现处理转正。
2、营收三季度是3.917亿,没问题
保留意见的内容自己可以去翻阅“就是朝阳嘉寓与辽宁嘉寓的诉讼”。目前已经处理,大概3.18亿左右的纠纷。这个纠纷目前法院已经判决,债务抵消的事情,是朝阳嘉寓发给辽宁嘉寓的,目前辽宁嘉寓是不认可朝阳嘉寓的9千万债务抵消的事情。后期是不是会上诉不清楚。【审计保留意见目前已经处理】
根据10.3.7规定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撤销申请退市风险警示
第9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第8、9条是最重要的。
第8条、没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也就是说还要带帽一年改善。
第9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交易所审核通过。
这两条隐藏的意义是:甲鱼向交易所申请了撤销退市风险。
但申请不及时,交易所没通过
【或者】交易所直接没有通过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用情形分析:
审计保留意见
1、朝阳嘉寓目前的诉讼已经判决,这一条解决。
2、净利润、净资产为负的问题,已经说了。
3、结合广东甲鱼破产清算的公告指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所以,申请撤销退市的情形,更偏向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属于“未及时申请”一类。
我只能理解这么多。其他的各位自己去脑补吧。(算偏利好)
净资产为负的问题,截止时间是三季度末,广东的清算时间是四季度,只能按照三季度算。
后面的补充,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者未结案的大大额诉讼会对公司利润或者后期利润存在重大影响,实际以会计准则处理的问题。(之前是朝阳嘉寓诉讼辽宁嘉寓),案子法院已经判决。
影响的利润是甲鱼的2.67亿赔偿+0.5亿诉讼费,共计3.18亿。目前来看“债务抵消通知书中,9千万”是未被嘉寓接受的,所以后期甲鱼是不是会提起诉讼,成为原告,朝阳成为被告,形成利益追讨不确定。
撤销申请的问题,为什么公告上面有,去看看交易所的规则。15个交易日申请。
广东甲鱼破产清算的公告时间是2024年12月12日,交易所15期内决定是否撤销退市申请。这中间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处理?
为什么交易所会提起撤销退市申请的事情。
这是我没想通的问题。银江和吉药一个没有,一个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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