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SH600804)$  请问,竞拍人王登正等3名成功拍下ST鹏博股票,根据减持法规,等过户登记完后,这3人竞拍的股份可以马上到二级市场抛售吗?有限售期吗?

根据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的股票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因此,通常情况下,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此外,证监会在2024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中,将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等同大股东对待,以防股东“打散持股”规避减持限制,要求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以防大股东借助一致行动关系规避限制。

在*ST鹏博此次司法拍卖中,竞拍人王登正等3人在过户登记完成后,六个月内其竞拍所得的股份是受到减持新规限制不能在二级市场抛售的。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