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个热闹,先说内外部无异常,后来个媒体说实控人17亿待执行债务,来,董秘你和媒体掐一下
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间接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且间接控股实控人出现重大债务问题通常是需要公告的。相关依据如下:
- 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当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间接控股实控人出现重大债务问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比如导致间接控股实控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从而使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存在变更风险等,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件1。
- 实际案例: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就曾发布过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境外债务相关事项的公告。这表明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在间接控股实控人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时,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告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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