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寓(SZ300117)$  

登记总股本为准,如股票数量与股比不一致的,以股票数量为准)。



3。 重整投资人取得相关股份所需支付的对价



*ST嘉寓公告



(1)乙方联合财务投资人合计现金出资不少于约 3.3965 亿元, 用于取得丙方约

4.8540 亿股转增股票以及乙方受让子公司债权。其中, 乙方现金出资 2.3295 亿元,

取得标的股票以及受让子公司债权: 财务投资人现金出资取得剩余 1.2702 亿股转增

股票,具体以 <重整投资协议 (财投版) ) 的约定为准。财务投资人最终实际取得

的转增股票数量少于 1. 2702 亿股 (即财务投资人在丙方本次重整中有权取得的丙

方股份数量上限,该等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 (重整投资协议 (财投版) ) 约定进行

调整) 的, 乙方应当在丙方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引入与乙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的其他财务投资人, 其他财务投资人应当通过甲方的资格审查并在丙方重整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与甲方、丙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按照与财务投资人相同的受

让价格取得剩余的转增股票,乙方对其他财务投资人在本次重整投资下的全部义务

承担兜底补足义务。乙方承诺与前述财务投资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财务投资

人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在丙方重整以股抵债所需转增股票数量调整或重整实际需要

等情况下进行调整, 财务投资人最终受让转增股票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如因财务投资人实际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调整,重

整投资人实际支付的重整投资款按上述对应的每股价格根据实际受让转增股票数量

计算确定。



(2)乙方将无条件收购部分子公司对丙方享有的 6.91 亿元普通债权并在前述债

权收购完成的当日全部豁免。收购价格不低于丙方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记载的债权的评估价值, 不高于 0.7235 亿元, 债权收购价格不高于收购的子公司

债权金额的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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