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是相关解读主要作用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提供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具体要求-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要结合实际完善整合省域内“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等,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责任链条,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等。
-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探索力度;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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