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15。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创耀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创耀科技出现股价破发等情况,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是受到限制的,不能进行减持。但如果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减持,可能不受此限制,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等规定。
此外,即使不存在破发等限制减持的情况,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减持行为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自身承诺
需查看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文件中,是否作出过关于股份减持的特殊承诺,如减持的时间、比例、价格等方面的限制,若有则需按照承诺执行2。
信息披露要求
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减持前,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原因、数量、时间、方式、价格区间等内容,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作出决策2。
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
如果公司正处于关键的发展阶段,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期、业务拓展期等,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减持行为可能会向市场传递负面信号,影响公司的声誉和股价,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时减持可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公司经营稳定,现金流充足,且减持是为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合理目的,那么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可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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