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7日丨*ST中利(002309.SZ)公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05破50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苏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361Z0006号),确认公司已按照江苏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8号)的要求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被王柏兴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4条和9.4.7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部分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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