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宜
各地通信管理局统筹推进,组织做好本地区万兆光网试点工作,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开展调研指导。鼓励各地对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给予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配套支持,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协同基础电信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和产业链企业等主体,推进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技术、标准等问题。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加强对各地子(分)公司的工作指导,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支持推进万兆光网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日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