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7日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公告,李干斌先生和魏伟峰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李先生获委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要求的公司授权代表,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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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7日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公告,李干斌先生和魏伟峰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李先生获委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要求的公司授权代表,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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