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8月24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总
台所持无锡太湖影视城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总公司的方案。
2、2023年10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党组召开会议,原则同意无偿划转
无锡太湖影视城股权事宜。
3、2023年12月4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总台所属无锡太湖影视城股权无偿划转至总公司的议案》,同意
受让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4、2023年12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签署《无偿
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
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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