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1月8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 3日、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9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实现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目前,公司2023年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无明确进展,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2024年年报被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或者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3、截至目前,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9件,涉及9名投资者,诉讼金额201.65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此之前,2024年5月1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富润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0070浙江富润,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2024年4月24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2024年5月1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002313日海智能,688565力源科技,002388新亚制程,002564天沃科技,002584西陇科学,300376易事特,002086东海洋,600589广东榕泰,600387海越能源,300427红相股份,300078思创医惠,600771广誉远,600831广电网络,600185格力地产,000613大东海,300585奥联电子,600748上实发展,002656摩登大道,600343航天动力,002235安妮股份,000700模塑科技,300555路通视信,300310宜通世纪,000004国华网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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