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检:男,1987年2月出生,壮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08年12月进入公司工作,2009年至2012年任公司高级质检员,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审计部经理,2014年10月起至2016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专员,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年薪25.5万,他2024年一共回答了18条投资者的信息回复,合计每条回复价值1.4万元,这份工作真是含辛茹苦,覃总兢兢业业为5万股东服务,我代表全体股东向覃总道一声:你辛苦了!

     覃检(探tan监jian),董秘大大在2024年3月13号回答完投资者最后一个问题后彻底在我们投资者股东的视线里消失了。覃董秘是去探亲了?还是去东南亚了?还是去探监了?我们万名股东非常关心你身心健康,非常关心你,呼吁陈总让覃总履行董秘职责,当然除非有重大世故,可以帮我们找一个正常履行董秘职责的正常人。

     截止2025年1月8号,覃董秘已经消失了近10个月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信息披露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如果董秘未能履行这些要求,可能会面临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如果董秘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可能会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例如,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民事责任:如果董秘的不作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可能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再不正常履行董秘职责,本人作为上市股东,已经收集证据向证监会,深交所举报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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