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普利(SZ300630)$  几个关键概念,大家看看:

    本次改革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严格没有投资价值公司认定标准。


     第一,拓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达不到退市标准的,实施ST风险警示,实现对财务造假打击全覆盖。


     其一,凡是行政处罚认定造假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被实施ST。其二,造假金额比例年限达到一定程度的,坚决退市。将现有“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且超过20%,或者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三种情形。据此,原退市标准无法出清的单年大额造假、多年连续造假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退市和破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主要区别如下:

  • 定义和含义:

  •       退市:指公司因连续几年亏损等原因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公司已经破产,公司的法律实体和股权仍然存在。退市后,公司的股份可能需要在三板市场进行交易。许多公司在经历退市后,通过资产重组或调整生产经营方式,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并可能重新上市。
  •       破产:指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过清算后法律上消失。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所有资产将被用来清偿债务,优先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按照顺序获得偿还。破产公司的股票将被取消。
  • 法律和财务后果:

  • 退市:公司仍然存续,只是失去了在主要股票市场的交易平台,但法律主体资格依然保留。
  • 破产: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法律主体资格消亡,所有资产用于偿还债务,股东无法收回投资。
  • 后续影响:

  •       退市:公司有可能通过恢复市场信心和改进经营管理再次达到上市标准,重新进入交易所。
  •       破产:公司彻底结束运营,股东和债权人的债权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      总结来说,退市和破产虽然都是公司的财务和法律状态的一种极端表现,但二者在公司的存续状态、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保护以及公司的后续可能性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股票退市可以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种。不同的退市方式,对于投资者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1. 主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这通常意味着公司有明确的发展策略,例如不再通过交易所融资,或有其他商业运作计划。

    2. 强制性退市

    相较之下,强制性退市则更为常见且复杂。它又可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违规类四种。例如,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就会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没有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证券交易所将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此外,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则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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