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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