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底,炼石航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出现,但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有良好产业基础,具有重整价值,符合主动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为由申请将其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所属四川发展的债权转化上市公司股权。同时看到贴吧上一些躁动的发帖,担心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散户)的权益,并建议川国资豁免债务。

    1.首先,目前炼石航空缺乏偿还到期债务的自身盈利能力;

    2.就豁免上市公司债务来说,因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涉及责任担当,审批流程较为繁杂,结果不可预见;

    3.以市场化的债转股进行资产重整,为较为常规化债方式,对于降低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现金流状况,提升整体实力等有着诸多的优点,同时,免除了上市公司因净资产为负而被退市的担忧,但贴友担心的可能被侵占权益也不无道理。两者之间的矛盾,其核心在于转股价格是否公允;

     结论:债转股方案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关键点在于转股价格。以炼石为例,公司净资产基本为“0”,总资产与总负债基本相等,股东债权也与公司估值同频变动,应将关注点放在转股价格是否公允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25-01-20 09:49:1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上次增发价记得应该是5.42元/股;股价与转股价之间的关系;明天就是股东大会了,一波三折的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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