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SZ300087)$  中国种业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具体如下:


育种创新方面


• 技术相对落后:我国种业核心技术仍依赖杂交选育、分子技术辅助选育等传统手段,对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掌握不足,导致部分品种单产较低,如我国大豆、玉米的单产水平不足美国60%。


• 创新体系不完善:种业在科研、生产之间存在显著脱节现象,尚未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效种业创新体系。同时,基础性研究相对薄弱,对功能基因的挖掘以及基因编辑技术创新等基础性研究的重视度不足,制约了新品种选育在抗病、抗逆等关键问题上的突破。


• 品种同质化严重:目前我国种业市场上部分作物品种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缺乏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差异化品种,这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也不利于满足多样化的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


种业企业方面


• 规模小竞争力弱:我国种企数量多,但普遍规模偏小,资产总额不足500万元的企业占比较大。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在研发实力、投入、品种权保护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国际竞争力,难以在全球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


• 研发投入不足:我国种企研发投入在销售收入占比约7%,大部分种企的研发投入占比甚至不足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水平,导致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种改良上难以持续。


• 缺乏植物新品种权:我国约80%的种企缺乏植物新品种权,拥有10个以上新品种权的仅约2.3%,多数企业仅从事“经销”“代繁”业务,限制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在国际竞争中的权益维护。


种质资源方面


• 储备鉴定不足:虽然我国种质资源丰富,但在储备和鉴定方面存在不足,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完善的种质资源库、原生境保护基地和鉴定平台。


• 利用效率不高:在种质资源的利用上,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和创新利用方法,导致许多珍贵的种质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其在育种创新中的作用,无法实现从资源优势到品种优势的转化。


市场监管方面


• 法律法规不完善: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农作物种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制裁措施。


• 侵权现象普遍:国内农作物品种市场存在假冒伪劣、套牌剽窃等侵权行为,严重挫伤了企业开展原创性研发的积极性,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种业的健康发展。


国际合作方面


• 机制不完善:我国农作物品种“走出去”战略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海外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良性运作机制,在种质资源出口管理、对外合作平台搭建、合作机制协调等方面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 国际竞争压力大:在全球种业市场竞争中,我国种业面临着来自国际种业巨头的强大压力,在技术、品牌、市场份额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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