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因素外,公司把原本定于3月末发布的年报推迟到4月15日,不知与以下规定有没有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发布年报前的一定时间内,对于并购、重组、增发、回购、股权激励、股权转让、注资等事项有以下限制:
并购、重组
• 窗口期限制:年报披露前30日内,公司应避免进行重大并购、重组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 内幕信息管理:在年报筹备、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涉及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进行交易。
增发
• 窗口期限制:年报披露前30日内,公司一般不得进行增发等再融资活动。
• 信息披露要求:若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已启动增发程序,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增发相关信息。
回购
• 窗口期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需按规定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信息。
股权激励
• 窗口期限制:年报披露前30日内,公司应避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信息披露要求:若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解锁等信息。
股权转让
• 窗口期限制: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 信息披露要求:若公司股东在年报披露前进行股权转让,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注资
• 窗口期限制:年报披露前30日内,公司应避免进行大额注资等可能影响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
• 信息披露要求:若公司在年报披露前进行注资,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注资的相关信息。
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年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因重大事项影响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同时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发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12月31日发出2025年3月31日披露2024年年报的信息。
这说明年报披露时间得到新所认可的,所以,推迟发布,不排除一些非事务所的相关因素。
比如,芯合智汇的注资,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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