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南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房屋征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细则主要亮点
1、建立城市更新项目签约情况双向沟通机制。
《实施细则》明确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比例达到85%时,市场主体应当及时向辖区街道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辖区街道办应及时追踪项目进展并向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项目进展资料。
在城市更新双方沟通机制之下,区级层面能够更好地掌握城市更新项目的动态进展,为区级层面制定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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