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钢股份高层领导:

您好! 我是河钢股份的一名小股东,一直以来十分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在此,我想就公司与唐山市政府的拆迁补偿款事宜,表达我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自 2020 年公司积极响应唐山市号召,关停唐山分公司市区产能并签订退城搬迁协议以来,公司为唐山市的城市规划和产业升级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在推进这一重大战略举措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财务挑战。

据了解,本次退城搬迁可获得的补偿款总金额高达 334 亿元,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了 156.69 亿元,尚有超过一半的款项未到位。这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了极大的压力。2023 年公司财务费用高达 59.71 亿,2024 年前三季度也达到了 40.63 亿。如此高额的财务费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未能及时获得足额拆迁款所导致的。这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发展,更直接损害了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股东的利益。

在当前地方政府化债的大背景下,虽然理解政府可能面临一定的资金调配压力,但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需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发展态势。我衷心希望公司高层能够尽快与唐山市政府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采取有力措施,敦促政府加快剩余拆迁款的支付进度。

一方面,充足的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财务困境,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及时解决拆迁款问题,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投资者信心,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作为股东,我相信公司高层有能力、有决心解决这一问题。期待公司能够尽快采取行动,推动事情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股东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与公司携手共进。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阅读我的信件,期待能看到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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