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2010年江钨控股和中铝公司的分手开始。
利益诉求差异
中铝公司:意在获取江西稀土采矿权,掌控上游稀土资源,打造全产业链发展稀土业务。
江西方面:担心稀土采矿证被央企拿到后,资源被“变卖”,钱交至中央,且央企开采后不在当地深加工,地方无法获税收,难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不愿拱手相让采矿权,只允许企业参股发展下游加工业。
地方保护与竞争因素
地方国企阻力:地方国有稀土企业出于自身发展和利益考虑,对央企整合存在抵触,成为央企整合稀土产业的一大阻力。
- 其他央企竞争:五矿等其他央企也在稀土领域积极布局,与中铝形成竞争。如五矿继续与赣州市政府合作,使得中铝在江西稀土业务布局受到影响。
合作模式与政策问题
合作模式分歧:江西当地政府采取的稀土业务合作模式对外来企业较为苛刻,与中铝的投资意愿不符,导致合作陷入尴尬境地。
政策导向变化:工信部提出全国稀土企业将整合组建为2-3家大型企业,且整合方案不一定按省划分,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各方在合作决策上更加谨慎。
在央企整合江西稀土的进程中,江西国资委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保留了一部分稀土资源在江钨控股:
企业主体层面的运作:江钨控股集团本身作为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拥有稀土等有色金属产业板块。在稀土整合中,它以自身完整的稀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为基础,成为保留稀土资源的主体。如2024年江钨控股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合资成立中稀(赣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钨控股集团占股35%。
国有股权的管理与调整:通过无偿划转等方式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如2024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一操作可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省属企业体系内对资源进行统筹,确保江钨控股在稀土资源方面的权益。
政策和规划的引导支持:江西省将稀有稀土金属列为“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江钨控股在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策引导,在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方面,为江钨控股保留稀土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
江钨控股寄托着江西4515万人民的希望!代表着不畏强权勇于斗争的高贵品格!所以江钨控股(安源煤业)20个涨停板都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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