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35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2.87平方公里,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0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5.96平方公里以内。到202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
同时,《规划》明确了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防控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安全底线。
《规划》提出,重点保护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两大生态核心功能区;突出滨海滨江城市特色,统筹保护北部滨海生态带、南渡江水系生态带、南控生态带三条重要生态走廊。以中心城区为引擎带动海口全域发展,在中心组团东西两翼统筹布局江东新区、长流组团的发展空间,加快完善中心城区滨海带状组团式发展格局。综合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强化重大交通廊道支撑,加快形成市域范围内各镇、产业园区之间的网络化发展格局;提升空港、海港等综合枢纽能级,对接内陆、链接全球,全面构建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开放型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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