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5号)。
据悉,公司2023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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