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同时控股信达证券、东兴证券是合规的,原因如下:
- 政策依据:2023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此次财政部将中国信达、中国东方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是落实上述政策的体现。
- 特殊使命与定位:中央汇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肩负着特殊使命和定位,与一般的市场主体不同,其控股多家金融机构是履行职责的需要。
- 监管豁免与认可:证券行业有“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但对于中央汇金这样的特殊主体,监管层基于国家战略、金融稳定等多方面因素考量,是有一定的政策灵活性和监管认可的,在实践中也被允许控股多家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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