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基本事实,紫江集团占紫江企业26%少数股权,其余投资人占多数74%多数股权这没错吧,好了你现在紫江要出售新材料股权了,至少要得到多数股东同意你才能出售对不?,因为你少数股权不能代表多数持股人权益,这就是股份制企业特质所决定的,我们不纠集出售有利或不利,如有利股东大会多数人会通过,如不利就否决,这就是股东大会的民主决策之举,现董事会擅自决定出售那么你能代表多数股东意见吗?显然不能因为74%股权大于你26股权你无权决定只能提议,所以规定上市公司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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