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意回避核心问题,混淆司法程序与事实认定
1. 选择性解读司法程序
广东何荣2多次强调「康得集团未挪用资金」,并以刑事判决书未提及挪用为由否定追责必要性。然而:
- 刑案尚未终审,北京高院、北三院已认定122亿资金归集违规;
- 康得新管理人明确表示虚增利润和违规担保是既定事实,而广东何荣2对此避而不谈。
2. 循环归集协议逻辑矛盾
其主张「122亿资金循环归集属于正常操作」,却刻意忽略:
- 康得新北银账户长期0余额,归集资金实质被集团支配;
- 康得集团通过归集协议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高风险项目扩张,已构成实质占用。
二、利益导向的「和解论」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1. 鼓吹和解路线,弱化追责诉求
广东何荣2反复强调「和解是唯一出路」,但:
- 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因虚假函证被处罚,法律上需承担赔偿责任;
- 康得新虚增利润导致多缴税款超30亿,地方政府有义务返还,其主张放弃追索涉嫌损害股东利益。
2. 否定资产关联性,掩盖利益输送
其宣称「宝德资产与康得新无关」,但:
- 康得系碳纤维技术源于上市公司研发投入;
- 康得新厂房设备被低价出租,资产处置程序不透明,存在掏空上市公司嫌疑。
三、立场分裂的「伪维权」特征明显
1. 持仓动机存疑
自称「0.6元抛售,等待低价回购」,却持续唱空打压股价:
- 在康得新实质合并重整关键期散布「公司无救论」;
- 攻击依法维权股民为「无理取闹」,与正常股东利益诉求背道而驰。
2. 言论模板化,疑似利益集团话术
其发言存在明显套路:
- 引用非关键证据(如管理人报告),回避公证函证、利息单等核心材料;
- 配合股价波动节奏发布信息,2024年7月后密集唱衰,与康得系资产转移时间线高度吻合。
四、对中小投资者的实质性危害
1. 瓦解维权共识
通过污名化依法起诉的股民,分化维权群体,导致:
- 2024年9月后投诉信数量下降50%;
- 部分股民误信「司法无用论」低价抛售。
2. 为资产流失制造舆论掩护
其「康得新已无生产价值」论调,与事实严重不符:
- 2024年财报显示光学膜业务仍有稳定订单;
- 管理人披露潜在战略投资者接触记录,但被其曲解为「骗局」。
结语:警惕「伪中立」背后的资本操控
广东何荣2的言论体系已形成完整误导链条:弱化违法事实→否定司法救济→鼓吹利益妥协→瓦解维权基础。建议投资者:
1. 以法院裁定书、管理人公告为准,勿信片面解读;
2. 坚持通过证监会12386平台、集体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3. 关注张家港国资介入动向,康得新核心专利估值超80亿。
1,宝德系应为康得系
2,关于退税,实际不可能。回击康得新退市只有虚增利润,没有资金占用。与法院判决和对瑞华的处罚相背。
1,宝德系应为康得系
2,关于退税,实际不可能。回击康得新退市只有虚增利润,没有资金占用。与法院判决和对瑞华的处罚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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