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程订单退款条件首页无法点击,须知里没有,隐藏到第三级菜单等问题的反馈
通过携程购买了门票,订单号:1128135117014936
(见图一和二)截图所示页面中,2月3日的晋江市的木偶戏门票,购买浏览一下子找不到有条件退的条款。只有购买和须知,对于有条件退的内容,无法点击,购买须知里也没有退款的条件。直到投诉客服在客服提醒下在第三级菜单中才有退款条件,这个页面的提醒很不显著。我是前一天下单的,购买前退款条件找也找不到,发现不能当天购买使用,就匆忙下单,在下单后才容易找到退款条件,发现2月2日购买的,马上申请退也是全额损失。等于诱导下单后,发现能退只能退0元,也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图三和图四中,同样在 携程平台也是木偶戏的,在另一个地方(泉州市区)的门票里,退款条件就很清晰,同时退票费用很低,只需3元。携程也可能觉得这个提醒太隐藏了,提出了给我50元补偿的条件,我觉得应该全额退,因为我也没有享受相关服务,同时过年春节的假期的热门场次,很快售完的,商家也有很大可能现场将票售出,也就是一票多售也不是不行。同时我也是想积极联系演出方的,但是留下的三个号码,只是景区方的,而不是入驻的私人的木偶戏的演出方的,平台对于联系方式也是存在核实缺失的职责的。
按照消保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需要以显著方式告知。而放在第三级菜单明显不合理。按照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购票须知里面的内容(退票时限、手续费等内容)要以显著的方式来提示消费者,且不能设置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如: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之类的)。简单地理解,即是不能违背公平的设定、显著告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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