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股票交易中的优先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机制,即“股票交易的三优先原则”。按重要性排序如下:

一、价格优先原则

买入申报:同一时间提交的订单中,出价高的买方优先成交。

卖出申报:同一时间提交的订单中,要价低的卖方优先成交。

作用:通过价格竞争促进市场形成合理均衡价格,确保最优价格优先执行。

二、时间优先原则

同价订单: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提交的订单优先成交。

应用场景:适用于限价单和市价单的撮合排序,维护交易时序公平性。

三、数量优先原则(部分市场适用)

同价同时订单:在价格和时间相同的特殊情况下,申报数量大的订单优先成交。

作用:提升市场流动性,降低大额订单的交易成本。

补充说明

这三项原则在多数证券市场构成基础撮合规则,但不同交易所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如是否采用数量优先原则)。

特殊交易时段(如集合竞价)仍遵循价格优先为主、时间优先为辅的撮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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