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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债转股获得的股票通常会有锁定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些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外,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于通过债转股直接转为普通股的特定对象,锁定期通常不少于三年,三年期满后,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当事人“债转股”份额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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