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公司高层(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债转股获得的股票通常会有锁定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些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外,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于通过债转股直接转为普通股的特定对象,锁定期通常不少于三年,三年期满后,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当事人“债转股”份额的四分之一。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