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其已收到上百位东方集团投资者的索赔请求,按照证券法和司法解释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据其预计,东方集团此番面临的索赔规模至少超亿元。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索赔律师吴立骏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我们有上百位东方集团投资者参加了索赔,凡是在2024年6月21日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民,可就买入价与最低卖出价0.59元之间差价要求赔偿。”
被推上风口浪尖的还有审计机构。
作为东方集团审计机构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集团涉嫌财务造假的四个财年中,2020年至2022年间连续三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仅在2023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看门人,后续该所可能为此承担连带责任。在证监会强化“零容忍”态度的背景下,财务造假者再无侥幸空间。
证监会主席吴清近日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证监会聚焦市场关切特别是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查严惩。证监会将会同相关方面集中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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